跳到主要內容區

學期通識新開課程申請注意事項

115學年度第1學期新開通識課程申請、課程名稱異動、課程停開3年以上、主要授課教師異動(課程所屬專業系所之教師除外),請老師於115年03月30日(一)前將申請表填寫完畢並附上以下資料寄回通識中心,感謝您!
檢附資料:
       1. 附學經歷資料(限2頁)
       2. 最近三年(111-2~114-1學期)「教學反應調查綜合評估統計表」。
       3. 6年內與本課程相關著作清單(如書籍、期刊論文、研討會論文...等; 限3頁)
       4. 新進教師請附聘書
注意:系所兼任教師請原則上須經系上同意支付鐘點費。
請將申請表及檢附資料email給陳小姐 z10604029@email.ncku.edu.tw
※申請資料不全,不予受理。
登入成功